在關于西藏傳統(tǒng)文化的言說之中,雖然很少有人作出時間上的界定,但大多數人會不約而同地泛指西藏“民主改革”之前,西藏和平解放以后,特別是民主改革后的歷史進程所造就的一切,一般并不在我們所說的“傳統(tǒng)”范圍內。在藏族聚居區(qū),“被發(fā)明的傳統(tǒng)”不是個案,在看到傳統(tǒng)被發(fā)明出來一面的同時,其實很容易認識到傳統(tǒng)被忽視的一面。
這里所說西藏傳統(tǒng)中受到忽視的一面,是指民主改革時代所造就的集體主義文化傳統(tǒng)。本文以有關民主改革時期檔案文獻的整理與分析的課題為例,結合自己做過的西藏農村社區(qū)調查,進行一點說明與分析。一點基本的結論是,表現為一種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集體觀,同樣是一種文化傳統(tǒng),對其精神價值需要有足夠的認識。
一、西藏與“傳統(tǒng)”
中國是一個統(tǒng)一的多民族國家,不同的民族都有自己獨特的文化,同時這些民族文化又是在“中國文化”或者“中華文化”概念之內的。文化當然有時代差異,有地區(qū)差異,它們也有共同性;西藏文化當然也不例外。
人們會常常談到西藏的歷史、文化傳統(tǒng)。這就涉及到對“傳統(tǒng)”的認識。費孝通先生說:“文化也是一樣,如果脫離了基礎,脫離了歷史和傳統(tǒng),也就發(fā)展不起來了。因此,歷史和傳統(tǒng)就是我們文化延續(xù)下去的根和種子?!边€說:“創(chuàng)造不能沒有傳統(tǒng),沒有傳統(tǒng)就沒有了生命的基礎;同樣,傳統(tǒng)也不能沒有創(chuàng)造,因為傳統(tǒng)失去了創(chuàng)造是要死的,只有不斷的創(chuàng)造才能賦予傳統(tǒng)的生命?!盵1]
不論是討論如何繼承和發(fā)揚傳統(tǒng)文化的優(yōu)秀成分,還是有人指責西藏地區(qū)“傳統(tǒng)文化毀滅”,這些宏大的論說之中,很少有人對傳統(tǒng)的時間邊界進行明確的界定,不過大多又不約而同地泛指西藏“民主改革”之前,也就是說,西藏和平解放以后特別是民主改革后的歷史進程所造就的一切并不在“傳統(tǒng)”的范圍之內。我們認為,這種認識是偏狹的。
英國學者霍布斯鮑姆(E. Hobsbawn)曾提出過一個概念:“被發(fā)明的傳統(tǒng)”。這個概念是說,那些表面看來或者聲稱是古老的“傳統(tǒng)”,其起源時間往往是相當晚近的,而且有時是被發(fā)明出來的,被發(fā)明的傳統(tǒng)意味著一整套通常由已被公開或私下接受的規(guī)則所控制的實踐活動,具有一種儀式或象征性,試圖通過重復來灌輸一定的價值和行為規(guī)范,而且必然暗含與過去的連續(xù)性。[2]《傳統(tǒng)的發(fā)明》一書中對一些如是“傳統(tǒng)”進行了具體的分析。這為人們認識傳統(tǒng)提供了一個有用的分析視角。
在西藏,擴大一點范圍說,在藏族聚居區(qū),“被發(fā)明的傳統(tǒng)”不是個案,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中甸縣改名為香格里拉縣的過程就是最為典型的例子。云南省的學者對此進行了一些總結,名之曰“傳統(tǒng)的三次發(fā)明”。
對于傳統(tǒng)的認識,劉隆溪先生干脆就說我們所以為的“傳統(tǒng)”就是“被誤讀”的產物,他說,“我認為我們可能誤讀了我們的思想文化傳統(tǒng)。很久以前就誤讀了,現在還在誤讀?!盵3]
人們在看到傳統(tǒng)“被發(fā)明”出來一面的同時,其實很容易認識到傳統(tǒng)被忽視的一面。從后一點看西藏的傳統(tǒng),它究竟意味著什么呢,或者說它的外延有多大呢?
二、集體主義傳統(tǒng)在西藏的被忽視
不管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人們在忽略一點:發(fā)生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那場波瀾壯闊的偉大革命中所形成的革命傳統(tǒng)不在人們談論的視野之中。人類學家莊孔韶先生把人民公社體制也就是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延續(xù)性歷史,視為以家庭為單位的生產責任制之適應性轉換,并以為“可視為政治對文化的妥協(xié),即承認文化的連續(xù)性和否定文化中斷的可能性?!边@是與莊先生的一個判斷聯(lián)系在一起的:“那時社會組織的特征和上下層溝通的蚌狀結構是烏托邦社會改造思想推行與盲從的基礎?!盵4]我的看法則相反,文化中斷恰恰是發(fā)生在這一責任制之后。
費孝通先生在20世紀40年代撰寫的《鄉(xiāng)土中國生育制度》一書中,曾深刻地指出,中國社會所具有的是個人主義,而不是自我主義?!拔覀兯械氖亲晕抑髁x,一切價值是以‘己’作為中心的主義。”[5]費先生指出這就是中國傳統(tǒng)差序格局的構成特點。在我看來,中國共產黨人最為偉大功績之一,就在于把一盤散沙式的中國集合起來,并且讓集體主義觀念深入人心。作為中國共產黨人領導下的革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西藏革命同樣具有這樣的實踐結果。把眾人變成群眾,將群眾組織起來,組織起來的群眾具有著巨大的創(chuàng)造性力量。
而發(fā)端于上世紀80年代初(這是就西藏而言,比內地要晚一些)的農村組織形式的轉換,能夠承載集體觀念的基層平臺逐步被取消;與此同時,金錢、利益至上的觀念逐漸滲透入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對于那個時代、對于那個時代領袖的丑化、抹黑,承載那個時代的精神信仰隨之瓦解,而社會又未能提供一個信仰支撐,社會再度陷入到一盤散沙的局面。
由于集體生活這一消息中心的消失,人與人之間交往關系的親密度的消減,人與人之間的隔膜自然會出現。
三、集體主義傳統(tǒng)的當年造就
關注西藏發(fā)展的人士、對于西藏歷史有所了解的人,大多知道西藏的民主革命的基本內容和大致的脈落。簡單地說,就是廢除封建農奴制度,通過沒收與贖買這兩種方式,從根本上改變封建領主土地所有制,變?yōu)閯趧诱邆€人土地所有制。這是民主改革在土地制度上的體現,它又是以廢除農奴與奴隸的人身依附制度為基本前提的。民主改革所帶來的西藏人民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變化,是顛覆性的。而在某種程度上說,所謂文化,就是在一定的生產方式與生活方式基礎上形成的。這種顛覆性,帶來的必然后果就是文化的延續(xù)、發(fā)展在一個嶄新的基礎上進行,同樣,也必然帶來新的文化形式的出現。
這個時期之前,僅從農區(qū)而言,集體觀在西藏人民中是很淡薄的。這與那個時代制度性的人身依附直接相關。作為領主家奴的朗生實際上就是領主家的私人財產,會說話的工具而已;而占人口多數的差巴,租種一份耕地并以此來支差,他們被束縛在土地上,在生產方式上多為各干自己的事情,沒有統(tǒng)合在一起的方式。
那個民生凋蔽的時代,人們常常遇到連基本的生計也無法維持的局面,但是,成規(guī)模的反抗卻很少出現(只有逃亡等消極反抗情形出現)。一些學者的研究結論是,之所以出現這種狀況,宗教意識形態(tài)的鉗制在其中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對這個結論我是認可的,只是我覺得還可以從集體觀這個角度做進一步的分析。那個時代農奴階級的人都是有“主”的,差巴也好,朗生也好,脫離領主后除非你到主要寺廟入籍,否則,你就永遠擺脫不了被抓回去遭受嚴厲處罰的命運。人身的被限制從根本上阻止了聚合成眾局面的出現,而以個體來對抗又是不現實的。
在我看來,集合成眾并形成集體觀念,是在民主改革時期開始出現的。2011年夏天開始,我在做一個有關民主改革時期檔案文獻的整理與分析的課題,可以從那些檔案資料中,就西藏集體主義觀念的形成略加描述。
(一)通過“三反雙減”運動,把群眾發(fā)動起來
1959年9月20日,扎囊縣在對三個月“三反雙減”(反叛亂、反人身奴役、反烏拉差役和減租減息)運動進行總結,其中說:
主要進行了以下方面的工作:1、對敵打擊斗爭。針對的是參加叛亂的人員和寺廟;2、“三光”,即叛亂人員的自首和抓捕光、槍支彈藥收繳光、反動文件收繳光;3、實行“誰種誰收”,針對參加叛亂的領主土地1959年實行;4、廢債,即廢除領主在1958年前貸給群眾的一切債務;5、減租,即對于未參與叛亂的領主及其代理人實行“二八減租”;6、減息,即對未參加叛亂領主及其代理人1959年的債務進行減息;7、燒契約;8、沒收叛亂領主牲畜;9、解放朗生并給他們安家。
在開展這些事情的過程中,把群眾組織發(fā)動起來并追求發(fā)動的深度,在這份總結中予以了特別的強調:
全縣總人口21499人,其中除去打擊對象6%,94%屬于勞動人民的隊伍,其中成人占到60%左右,12歲-16歲的少年占到11%,11歲以下的占到29%,在60%的人中除去年特老、有病、產婦等類不能參加斗爭的人約2%,所以實際發(fā)動組織面是,成年、老年占58%即11658人,12-16歲的少年占11%即2211人,兩類共實應組織面13869人?,F已發(fā)動組織11277人,占應發(fā)動組織的81.4%,其中已充分發(fā)動7173人占已組織的63.6%,基本發(fā)動的2450人占21.7%,未發(fā)動的1654人占15.7%。
以下,分農村男、女、老年人、少年人以及寺廟僧人、尼姑等六種類型,進行了詳細的數據說明。還給出了基本判斷:僧尼比俗民發(fā)動深、廣,農村中男比女深、廣,少比老深、廣。不僅如此,還分為中心農區(qū)、邊沿區(qū)、半農半牧區(qū)、寺廟四種不同類型的地區(qū)作出了發(fā)動情況的分析。
(二)把群眾組織起來,需要有適宜的組織形式,在民主改革初期,就是成立各級農牧民協(xié)會
這份總結是如是描述的:
八月廿四日成立縣農籌會,區(qū)農籌會已全部成立,其中有一個區(qū)已于七月十三日成立正式農會,鄉(xiāng)農會27個,其中正式農會7個,農籌會20個,還有一個鄉(xiāng)未成立農籌會。各級農會組織共有委員以上干部384人,其質量從成份看,朗生57人占14.9%,堆窮284人占73.6%,差巴41人占11%,小手工業(yè)者2人占0.5%。在斗爭中表現立場堅定,斗爭積極,覺悟高的積極分子1698人,其中朗生547人占32.2%,堆窮729人占42.9%,差巴402人占23.6%,其他20人占1.3%(上述積極分子中的差巴是窮差巴)。
鄉(xiāng)農會共發(fā)展會員3473人占應發(fā)展的42.5%。應發(fā)展數的計算是指應組織發(fā)動的16歲以上成人11658人,除去其中的30%(還俗僧、尼、游民、成份好但出身不純有歷史問題的、商人等等),實際應發(fā)展會員數是8161人。已發(fā)展的3473名會員的質量情況是,從成份上看,朗生913人占26%,堆窮1900人占54.7%,差巴661人占19.3%。
總結說,通過幾個月的工作,已經在農村中樹立了以貧雇農為核心的領導優(yōu)勢,在寺廟中樹立了以斗爭中立場堅定,斗爭積極,階級覺悟高的貧苦喇嘛為領導的力量。廣大群眾已發(fā)動起來,壯大了核心領導力量,群眾樹立了自我解放的信心和決心。目前群眾情緒異常高漲,特別是經過挖總根、鳴放、辯論,更提高了階級、政治覺悟,劃清了敵我界限,認識到只有跟共產黨,聽黨的話,徹底摧毀三大領主的反動統(tǒng)治,自己才能徹底翻身得解放,又由于實行誰種誰收、分配土地,使群眾得到實際果實,斗志、干勁更是十足旺盛。
(三)利用當時已經成型的形式,進行較為深入的發(fā)動群眾,使集體觀念開始扎下根
有幾個現在已經不再被提及的幾個詞,大鳴、大放、大辯論,它們在民主改革中是作為發(fā)動群眾的一個基本工作方法來使用的。
1959年10月8日,扎囊縣一個鄉(xiāng)的“三反雙減”總結說,“大鳴大放大辯論是發(fā)動群眾思想,解決群眾思想,提高群眾思想的有效方式。我們在三反雙減后期采用了這個方式?!?/p>
培養(yǎng)重點,推動全盤。西藏勞苦群眾過去沒有發(fā)言權,也害怕講錯話觸犯了封建領主,大會小會容易形成一個人說什么其余的都贊成。新社會勞動人民有了發(fā)言權,可是舊思想、舊習慣還不能一下就改過來。鳴放之先,工作組應該有步驟地培養(yǎng)幾個敢于鳴放的重點,以便在鳴放會上起帶頭推動作用。鳴放重點可以選擇積極分子,也可以選擇落后分子,總之要事先做好培養(yǎng),不能臨時再抓。
解除顧慮,輕裝上陣。首先要解除鳴放重點人物的思想顧慮,鼓勵他大膽地鳴放,其次要三番幾次地給群眾講清楚,鳴放是為了提高思想,光講不戴帽子,群眾的顧慮還是不能消除,必需結合重點人物的鳴放,反復教育,才能形成鳴放的空氣。
鳴放出來,辯論清楚。工作組深入一個小組,具體掌握鳴放意見,然后把所有鳴放出來的意見,加以綜合歸類,再交由大家辯論。辯論時也要培養(yǎng)“對立面”,沒有“對立面”就辯論不起來,辯論不好也就失去了鳴放的意義。敏珠林鄉(xiāng)在辯論西藏勞動人民能不能徹底消滅叛亂(群眾顧慮逃亡印度的叛國分子重回西藏)、達賴喇嘛和三大領主是好人還是壞人、共產黨有沒有宗教信仰自由等問題時,“對立面”和大家辯得很熱烈,有時故意提出一些反面的意見進行辯論,爭辯的結果,最后統(tǒng)一正確的認識,群眾都感到教育很深,真正的明白了許多新道理。
(四)互助合作運動的發(fā)展,標志著集體觀念已經成為共識
以下是扎囊縣扎其鄉(xiāng)的一份報告的摘錄:
互助合作運動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在民主改革基本勝利的基礎上,由于廣大群眾思想覺悟的提高,迫切要求發(fā)展生產,走組織起來的道路,從1959年11月中旬開始,農民參加互助組的戶數很快就占到了總戶數的84%;第二階段是在組織起來顯示優(yōu)越性的基礎上,經過12月中旬整頓工作后,互助組有了很大的提高和發(fā)展。全區(qū)共有1136戶5123人,2876個男女全半勞力,14416克土地,已組織去來互助組112個,其中常年性的67個,占總組數的70%,臨時季節(jié)性的45個,占30%。參加互助組的占總戶數的94%,占總人口的96%,占總勞力的97%,占總土地的97%。
1959年12月中旬、1960年1月中旬,扎其區(qū)的互助組先后整頓過兩次,這次整頓工作是在售糧后,通過開展增產節(jié)約活動,從1月28日開始。
從領導生產入手,摸清底子,澄清問題。目的是把生產運動掀起來,把組內存在的思想問題和其他問題完全摸清;全面貫徹政策,深入思想發(fā)動。具體作法是系統(tǒng)的進行社會主義教育,宣傳互助合作政策,通過修訂六零年計劃,制定五年遠景規(guī)劃,進行農村發(fā)展方向的教育,目的要達到提高思想,分清是非,堅定辦好互助組的信心和決心;充分發(fā)揚民主,解決具體問題。主要是具體解決計工算帳、領導方法、組織建設和等問題。目的要達到進一步貫徹互利政策,加強民主管理;充實領導,健全制度。
這個時期,是合作化前的時期,新的文化形式的出現表現在兩大方面:一是勞動互助觀念的形成和對社會改造性影響;二是對于農區(qū)經濟基礎的徹底改造。民主改革時期之后,西藏不久就與全國一道,進入到“文化大革命”時期?!拔母铩苯Y束之際,西藏社會主義改造才完成。
四、被忽視的并不是被徹底遺忘的
下面略舉幾個小例子來說明:
七八年前,我曾經做過一個農村社區(qū)的社會學考察,其基本的成果就是2009年在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出版的《甲瑪溝的變遷》(英文版于2011年由五洲傳播出版社出版),這里我說一個很小的方面,一個在書中只是略加涉及根本沒有展開的小的方面:人際關系的變化。西藏民主改革之后迅速建立起來的集體主義的生產方式,經歷了二十年多年之后,隨著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實行,集體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被制度化地切斷。實際上,在我們進點進行考察的時候,已經感受到了這一重大變遷所造成的后果:那就是農村的凋蔽,農村熟人交往圈維系社區(qū)穩(wěn)定的瓦解。
當然農村的這種令人不安的變化,與內地特別是中部地區(qū)的農村相比而言,在形式上明顯不同,自1980年開始實施的免交農牧業(yè)稅的政策一直延續(xù)到新世紀國家取消農業(yè)稅時,在農牧民本來負擔就較內地農民為輕的情況下,西藏農村居民感受到了在國家這個大家庭中的扶持上的溫暖;內地自1990年代初出現的洶涌的外出打工潮在西藏沒有出現。這兩點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西藏農村社區(qū)的瓦解進程,但是從一般意義上說,這一進程仍然無法阻擋。因為這一社區(qū)距離中心城市拉薩較近,所謂現代文明的影響很容易滲透到那里,脫離種植業(yè)、養(yǎng)殖業(yè),到城市尋求發(fā)展,在別的行業(yè)中尋找機會,至少在我們所在的那個社區(qū)、在年輕人當中已然形成了一種風氣。個人感受很深的一點是,從這里走出去的人、依舊生活在這里的人,很少有把這里當作一種家園來對待的?!鼛啄觌S著旅游業(yè)的開發(fā),有一些走出去的人回歸,但是他們所看中的與家園感無關,只是與經濟出路有關。
20年的集體主義的生產方式以及由此帶來的集體生活方式,同樣是一種傳統(tǒng),其精神價值需要有足夠的認識。在舊西藏時期,因為實行的是莊園制領主經濟形式,談不上在互助組、合作化時期的那種集體勞動,這一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形成的歷史并不久遠。在西藏工作,比較容易體會到的,一年一度的望果節(jié)、每年的“六一兒童節(jié)”這些讓居民聚集在一起的平臺,甚至是偶爾的集體性的植樹造林活動、并不經常舉行的村民大會,都能讓人重溫大家在一起的“美好時光”。
2011年我曾到藏東昌都地區(qū)的一個村子待了將近兩個月的時間,其間,村里要修建一個小型水電站,設備、技術方面不需要由村民負責,村民需要做的是投勞修建引水渠。這個水電站建成后能夠享受到好處的只是其中的兩個村民小組,但是在義務投勞修水渠的工作中,全村所有村民小組的人都來了。我把它視為對于集體生活的一種懷念和重溫。按道理說,這個村子與甲瑪溝分別處于差異性很大的不同的亞文化區(qū)域,但是在對集體生活上所表現出來的一致性令人難忘。
對于還在社會生活中發(fā)揮作用的傳統(tǒng)之類型,人們有不同的劃分方式,不論怎么劃分,“革命時期”的傳統(tǒng)都應該是其中的一個方面。勞動者合作經濟曾經是中國大陸廣為采用的經濟方式,并以此構建了新型的社會關系,它曾經被認為是社會進步的一大標志;它現在卻主要成了留存于人們記憶中的傳統(tǒng),一種被忽視的傳統(tǒng)。而在當今世界,在社會經濟生活中,資本的地位似乎遠遠大于勞動的地位,時代的變遷并不總是令人鼓舞。
(原刊載于西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調查與研究》2012年第12期)
——————————————————————
[1]方李莉編著:《費孝通晚年思想錄——文化的傳統(tǒng)與創(chuàng)造》,岳麓書社,2005,第49頁。
[2] E.霍布斯鮑姆、T.蘭格:《傳統(tǒng)的發(fā)明》(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顧杭、龐冠群譯,鳳凰出版?zhèn)髅郊瘓F、譯林出版社,2004年,第1-2頁。
[3]劉夢溪:《傳統(tǒng)的誤讀》,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第18頁。
[4]莊孔韶:《銀翅》,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00,作者導言,第3頁。
[5]費孝通:《鄉(xiāng)土中國生育制度》,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第26頁。
版權所有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 保留所有權利。 京ICP備06045333號-1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5580號